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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日谈全纳教育 | 视障博士:我和明眼人一同上学

教育是公益事业,也是公共责任。

联合国大会将1月24日定为国际教育日,以纪念教育为推动和平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如果无法为所有人提供包容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以及终身学习的机会,各国就无法打破不公正的贫困循环。

在今年的国际教育日,益两邀请到中国首位视障律师金希,他向我们分享了视障者的教育经历。与大部分视障人士不同,金希一直是在普通学校上学,和「明眼人」们一起读书考试。他用他的故事,向我们介绍了全纳教育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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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希身上的称号很多:「中国首位视障律师」、「中国首位视障硕士」、未来的「中国首位视障博士」。他从小学一路读到博士,在这个漫长的学习生涯中,他始终在普通学校就读,与「明眼人」们同台竞技。

金希的视力障碍经历了一个逐渐恶化的过程。他刚一出生就视力较弱,但尚且能看清文字。到了上学的年龄,父母把金希送到了「普校」。「普校」是视障群体常用的说法,指的是「明眼人」们就读的普通学校。回忆起父母当时的选择,金希觉得那是父母不希望他脱离社会「主流」。这也是全纳教育的一项优势:提高残障儿童未来融入社会的可能性,提高就业机会,减少贫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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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学,金希还能模模糊糊地看到文字,写作业需要紧贴在课桌上。也勉强能跟着大伙儿一起上体育课,参加文艺活动。随着年岁的增长,金希的视力也逐渐减弱。到初中的时候,他已经需要借助放大镜才能看清书本上的文字,阅读速度也不得不慢了下来。

看不清文字给他带来了麻烦:班里有一位新来的老师,发现他在课堂上摆弄放大镜,以为他在玩玩具,立刻没收了放大镜。金希只好这样挨到下课。他后来向老师解释了情况,老师也返还了放大镜。自此以后,这位老师上课时都会走到他旁边,为他念出书本上的文字,帮助他阅读。

金希提到,在他的人生中,像这样的老师还有许多位。是这些贵人的帮助,才让他能顺利完成普校的学业。对这些贵人,「感念」是金希最常提起的词语。在一个典型的渗透全纳教育理念的教育环境中,老师和同学往往会积极接纳残障学生,并提供系统性或志愿性的帮助。

但他后来也意识到,残障群体不仅需要一个个「好人」的帮助,更需要完善的制度安排,从根本上保障残障人的权利。

在老师的帮助下,金希逐渐习惯了在普校学习的生活:中考时,金希已看不清答题卡的框线,没法对准填涂,监考老师注意到,主动帮他涂卡。准备高考和司法考试时,金希向主办方提出人工念题的申请,并在协助下成功通过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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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教育让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与其他儿童交往,以增强他们的社交能力。提到与同学们的关系,金希第一时间想起的是同学们的帮助:主动帮金希记笔记,带他去需要去的地方,上大学后,班级里更是组织了志愿小组,同学们轮流帮金希念课本辅助学习。

当然,嘲笑和误解也是难免的。中学时代,曾有同学拿走他的东西,或猛拍他一下再快速跑开。金希的视力让他无法识别肇事者,也让少年的恶意更加肆无忌惮。由于金希一直学业优异,不少同学也动了歪心思,主动提出帮金希读题,这样在金希写答案的时候,自己也能抄上一份。现在想起来是趣事一件,但小时候还是倍感委屈。

其实,在帮助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之外,全纳教育也让其他孩子有了了解「弱势群体」的机会。其他孩子与残障孩子的交往,不仅可以形成良好的同伴关系,也能够提高残障学生未来融入社会的可能性。在金希看来,相比其他人,他的同班同学对残障人群更熟悉,不至于有惊慌感和陌生感,能够更加轻松平等地与残障者交流。这是他乐于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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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观者多易把就读普校的全纳教育视作「好」,将特殊学校当作「差」。金希不认同这种说法。回顾自己的全纳教育经历,他觉得视障学生在普校里面临着很大的学习压力:

「如果你观察在普校的视障学生,你会发现他们成绩往往都比较好。一方面是我们没法打游戏、看闲书,不用面对这些诱惑;另一方面,视障学生擅长的事情并不多,我们能通过学习获得很多激励和赞赏,自然乐于刻苦学习。」

他也提到,全纳教育不是把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丢到学校里,视障学生虽然在普校就读,但也应当获得系统性支持: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身边只有我一个残障人士。我很希望能有一套健全的支持体系,巡回老师这类专业人士能指导视障学生,让我们在融入普通学校教育的同时,也能学习使用手杖、学念盲文和定向行走等技能,与更广大的残障群体建立链接。」

「就读普通学校还是特殊学校,选择权应该给到学生自己,两条管道都要保持开放。」

全纳教育不应只停留在文化课堂的全纳上,还要让残障学生参与到校园生活中,让拥有不同生命体验的同学们相互对话、深入接触。这不仅利于残障学生融入社会,也利于普通学生体验生命的多样性,获得独特的成长体验。这才是金希眼里全纳教育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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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金希这样的视障学生之外,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都应当受益于全纳教育,这包括残障儿童、留守儿童、病弱儿童、天才儿童、性少数儿童等。遗憾的是, 这类儿童的个体差异往往很大,学校的支持资源很难满足:身体障碍儿童需要学校修建无障碍设施,精神障碍儿童则需要更多的照顾和看管。

关注全纳教育的业内人士也指出,目前对普通学校接受残障儿童的标准不够清晰,面对升学压力和捉襟见肘的资源,在招收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上,普通学校并不积极。

提到选择法学专业的缘由,金希这样解释道「就像医生可以医治病人的疾病一样,法律可以医治社会的疾病。学法律的时间越长,我感受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越多,也越希望帮助更多的人。」他也期待国家的法律制度能更加完善,让有显著个体差异的儿童获得高质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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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劼 | 慈善金融发展需要包容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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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王劼在第三届公益行业合规发展论坛上的发言)

现在国外慈善金融比较流行的趋势是影响力投资和ESG(环境、社会、治理)投资,投资人将这种投资理念融入到日常投融资活动中,并通过规范和可量化的手段进行。这契合了中国的一句老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

而在新时代下,中国社会各方力量具体怎么去践行,则是一个新课题。在当下中国,慈善金融还在不断的探索中,正在逐渐覆盖到金融投资的各个领域,当然也包括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传统金融与公益慈善的一个很好的交汇点和结合点。作为一般意义上的投资人,投资首先是作为经济行为,要确保投资收益、确保经济效益;在此前提之下,投资人还可以更进一步,将股权投资与公益慈善相融合。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且相辅相成。以女性护理护工职业教育的传统项目及互联网妈妈讲故事的创新项目为例,这两个项目都是在产生经济效益之余产生社会效益,尝试解决当下的社会问题,这同时也是践行传统公益价值的体现。在挣钱的同时努力地为社会回馈价值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是我和我的同行们目前在投资领域正在努力实践的一件事情。

此外,我们也在关注中国社会各界在慈善金融中所能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不单是市场化金融投资机构正在思考对社会公益事业能够提供什么样的帮助,各级政府也希望包括政府引导基金在内的各项投资投入能实现社会效益,达到带动当地社会民生发展建设的效果,这天然就是一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举措,而国有金融企业也应当承担国企的社会责任与公益担当。比如,去年底,国泰君安创设了“上善”慈善信托,就是全国首单希望小学营养午餐慈善信托。总而言之,社会各方力量都在摸索实践的过程中,从不同的角度朝着同一个公益目标努力实践。

此外,慈善金融的发展还是要落脚在规制问题,需要一个包容性足够强的法律。实践中的难点在于信息不对称,这包括国内和域外、投资人内部的自我教育等。但是,如何适当引导专业分工,让投资人的资金既能体现其意志、保障其权利,同时还能够受到规范和制约,实际上这其中最重要的点落在了法律上。在一个包容性足够强的善法架构下,我们才能够去创新,去搭建法律结构与交易结构,激发出慈善金融的最大活力。帮扶青年科研机构及青年个人研究员计划就是一个例子:基础科学的部分未必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应,但是却是能够为未来产生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底层的基础研究、实现前沿的科技领域的突破。投资人的捐赠使得后续有进一步明确的科研成果以供投资和收获,这实质上就是公益基金与传统金融股权投资形成了良好的互补和互动,也是在现有的商业逻辑与法律框架下找到最适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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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刚 | 现代公益慈善在中国

“这个时代仍然需要年轻人作为社会的力量组织起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探索公益慈善的中国道路。”

12月5日,第六期公益律芽第三次课程邀请到了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的朱健刚教授,讲授了主题为“现代公益慈善在中国”的精彩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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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健刚老师介绍了近期在南都基金会的支持下,对中国公益慈善40年的历程做的多地点追踪研究。他表示,现代意义上的中国公益事业是在晚清到民国期间随着民族国家的建设一起发展起来的。但公益慈善的侠义精神可以再往前推,一直推到明末的东林书院、唐朝的悲田院甚至战国的墨子。

 

脱嵌、反嵌和再嵌入

在接下来的授课过程中,朱健刚老师呈现了一个严谨深入的历史社会学研究,讲述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与中国国家治理体制在历史上的脱嵌、反嵌和再嵌入的变化历程。纵观中国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从一开始的建设国家、建设市场,到后来逐渐掀起了建设社会的热潮,尤其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约330万志愿者投入了灾后重建,成为21世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标志性事件。在这样的重大灾害面前,在国民自我组织和自我救助的过程中,国民意识逐渐兴起,公共精神不断觉醒。2016年慈善法的颁布更进一步激活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动力。最后,朱老师总结道:“慈善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国家政策和治理制度的变迁密切相关。”

朱健刚老师将扶贫基金会何道峰的“野草公益论”推荐给律芽们:这个时代仍然需要年轻人作为社会的力量自我组织起来,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探索公益慈善的中国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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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如何理解公益和慈善概念?

在分组讨论的环节中,律芽们结合自己的公益经历,对于如何理解公益慈善畅所欲言。

第一组同学分享了自己在公益慈善实践中由浅入深的思考:从一开始希望单纯地利用个人的能力帮助人,到认为应该把个人的力量组织化,和商业、和法律嫁接,形成一种公益模式,并通过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一定的影响力,真正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第二组同学围绕着公益和慈善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展开了讨论,对于哪个概念更新、涵盖范围更广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第三组同学则讨论了公益和慈善的主体、对象以及侧重点上存在的异同。

第四组同学则认为公益更侧重于解决社会问题,而慈善更倾向于做好事,还讨论了公益慈善所涉及到的如社区建设和乡村振兴等多种议题。

第五组同学则主要分享了自己丰富的公益经历,认为在做公益慈善过程中应该尤其关注受助者的心理,保护受助者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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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两小时的课程中,经过朱健刚教授对中国公益慈善40年历程的精彩讲述,经过灵感不断的Q&A答疑环节,经过同学们组内的热情分享和积极讨论,大家都收获颇丰,对于中国的公益慈善事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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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社会组织风采|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复恩法律”),2012年9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成立。复恩法律以“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合规运营,推动中国公益事业及非营利事业发展”为使命,是国内第一家社会力量发起的非营利组织法研究社会智库,也是一家为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法律能力建设的支持型平台。

自成立以来,复恩法律组织编写了与非营利组织、公益慈善事业有关法律专著8件、参编专著7件、发表研究报告与论文30多篇,承接民政部、上海、深圳、成都等地政府研究课题18项,其中《上海市志愿服务修订研究》获得“2018年度上海市民政科研成果转化奖一等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研究》获得“2017年度上海市民政科研成果转化奖二等奖”。

为了给社会组织提供法律实务工作方面的指导,复恩法律共编写与出版两套丛书——《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实务丛书》与《中国公益法研究丛书》,其中包括:2016年国内第一本正式出版的社会组织法律手册——《中国社会组织法律实务指南》;2018年承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编写的国内第一本中英文双语版的《中国慈善法手册》;2019年国内第一本与自闭症有关的法律书——《自闭症法律人士手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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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恩每年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的论坛、研讨会、分享会、系列课程超过50场,开发的各类社会组织法律培训课程共72门。复恩法律还在北京、四川、陕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与当地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法律培训课程,影响力已辐射全国。

工作做法与特色

聚焦法律研究

1.开展非营利法研究,依托深耕非营利法多年的专业法律人士和研究员,复恩法律近两年来接连获得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评估研究课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直属事业单位上海立法研究所《上海慈善地方立法研究》课题,上海市政府决策课题《社会组织双重管理和直接登记中的风险点研究》,以及上海市民政局《社会组织非营利性综合监管研究》课题等,复恩法律运用专业技能为政府和立法者提供智力支持。2021年,为支持全国人大对《慈善法》修订工作,复恩法律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合作发起,并在京沪两地举办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定期聚焦若干主题,邀请相关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和慈善组织从业者进行深入研讨。在此基础上形成《慈善法》修订专家建议稿,为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持。

2.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和地方立法,复恩法律与中国慈善联合会合作,制定团体标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南》。其内容涵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和管理等,适用于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复恩法律旨在通过参与标准制定,推动慈善组织在工作中依法依规地披露信息,提升行业公信力。复恩法律也积极参与地方慈善立法,承接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上海市慈善地方立法研究》和深圳市《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课题,与当地的合作伙伴共同合作,积极探索不同地区的地方慈善事业特色,为各地的慈善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行业推动

1.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复恩法律每年举办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引导行业伙伴提升能力。往届发展论坛的年度议题分别关注慈善信托、慈善组织行业自律、疫情下志愿者与社会组织的行动与政策等。2021年复恩法律聚焦第三次分配、环保和教育领域法律等热点问题,带领行业伙伴共谋未来发展。历届论坛也得到增爱公益基金会、凤凰网公益等多家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和参与。复恩法律多次参加中国慈展会、上海公益伙伴日、基金会发展论坛等大型行业活动,参与、组织关于社会组织法律合规发展领域的研讨会等,积极参加不同公益领域的法律赋能活动,为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在开展慈善劝募、举办达标评比等活动中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等各类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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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赋能社会组织,新冠疫情爆发后,复恩法律转变业务开展方式,从单一的线下培训转变为与线上相结合的多元方式,与国际公益学院公益网校共同开发和实施多个赋能系列课程,包括共3季的“民法典时代的社会组织”系列课程,社会组织疫情热点法律问题等。增设线上课程后,有效拓展和提升了复恩法律赋能社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公益法律人才培养,复恩法律于2018年推出“公益律芽发掘计划”,旨在通过宣传、推广,选拔优秀的法学院学生加入训练营,启发和引领其加入公益法律行业。该计划带领学员参访知名公益机构,了解公益项目的执行全过程,邀请公益行业的学者、专家分享公益价值观和实践经历,并提供小额资助,鼓励律芽学员进行公益实践和公益法律研究。截止2021年11月,“公益律芽发掘计划”已成功举办五期,培育90名律芽,第六期将于2021年冬季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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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搭建公益行业法律基础设施,复恩法律开展“公益百科数据库项目”,全面梳理公益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的相关词条,从概念、法源、实践等角度对每一词条做细致解释,通过不断改进与持续维护和补充,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律师以及专家学者学习公益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益机构实操合规等提供稳定和持续的生产内容。

复恩法律的发展始终离不开合作伙伴和资助方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复恩法律先后与民政部慈善社工司、中国慈善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大社建委、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北京市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华东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益项目也得到南都公益基金会、浙江敦和慈善基金会、爱佑慈善基金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增爱公益基金会、招商局慈善基金会、北京市银杏公益基金会等的资助和帮助。为了实现“成为公益行业法律基础设施建设的引领者”的目标,复恩法律将与公益伙伴们携手同行,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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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治理中,公益机构扮演什么角色?|第三届公益行业合规发展论坛环境法治分论坛

图片2021年12月16日,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在上海静安区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慈善创新 法治护航”。

本场论坛讨论了公益组织面临的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方向:国家宏观政策对公益组织参与慈善金融创新有什么支持?慈善组织资产管理有哪些新趋势?在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法治愈加完善与主流化的背景下,公益组织和企业是否可以携手合作?公益组织如何更好参与到教育公平议题并推动政策倡导?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中,复恩法律联合真爱梦想、商业生态工作室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围绕慈善金融、环境法治、教育公平与法治三大议题,邀请公益行业资深专家,剖析当下公益组织的合规要点和行业发展趋势。

环境法治分论坛由商业生态工作室联合创始人、主编孙海燕主持。分论坛围绕着公益机构参与环境治理展开了讨论。

图片商业生态工作室联合创始人、主编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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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过去5年里,中国的环境治理主要发生了哪些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刘春蕾认为,当下中国的环境治理有着五个积极的变化:立法更开明、执法更严明、企业守法更进步、普法更多样、法治环境更好。

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观察到:这几年来,公益诉讼的案件越来越多,公益诉讼的环境也是越来越好,空间也越来越大。与此同时,法治建设更加健全:新出台的法律提高了企业违法的成本。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褚涓分享了三点她的观察:

1.立法领域的变化:最重要的就是2014年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主要的修订。

2.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时,我国成立了新的生态环境部门。另外,还组建了自然资源部。

3.环境管理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和制度改革:强化了政府的环境监管的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强化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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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们在环境治理方面会遇到哪些挑战?

方应君主任认为环境违法越来越隐蔽,这值得公众关注:环境违法越来越有力和不被看见,一些园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不利于生产公司和公众参与监督,所以要更多关注园区环境治理的改善。

刘春蕾主任提出在环境治理中,我们需要平衡生态环境的目标和其他目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涉及环境、人的尊严、经济发展等等,在这之间就需要做一个平衡和把握力度。

褚涓老师指出,环境治理是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的平衡:近几年很多地区开始推行环评豁免制度、环评告知承诺制,提高了环评审批的效率,也能够方便企业,但是可能也带来一些隐患,一方面,很多对环境有负面影响的建设项目,其实是被排除在环评之外,从而排除在公众监督的范围之外。另一方面,为提高审批效率,一些地区缩短了环评报告的公示期,也使得公众参与的时间被压缩了。

图片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刘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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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环境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公益机构可以扮演什么角色?未来如何与责任相关方合作?

方应君主任表示:每个机构都要有自己的生态位,为了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基于组织的不同属性,也需要思考与相关方的合作关系。

刘春蕾主任认为社会组织的很多工作,可以为政府的工作提出一些有效的建议作为补充。对于企业,我们可以作为监督者和传播者,对有恶意污染行为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举报、诉讼。同时,也会帮助企业开展绿色金融的工作,提出专业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褚涓老师认为公益组织有很多空间来发挥其作用。首先,可以参与政府有关环境事项的具体决策。其次,可以参与立法工作,相关立法草案稿和立法工作计划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企业合作时,一个是作为监督者的角色,监督企业是否有违法排污的行为,也可以帮助企业量身定做可持续发展战略、ESG目标等。

图片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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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在生物多样性COP15,我国双碳目标提出后,你觉得对未来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方应君主任认为生物多样性和双碳目标会推动行业减少化石能源,增加清洁能源:目前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占比在84%,但在新能源范围是只占了16%。我国清洁能源发展规模很大,占据世界的1/3,在碳交易市场下,特斯拉就通过碳交易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果我国可以将西部的新能源进行有序开发,可以提升西部的经济发展,改变西部地区的经济地位。也会引领绿色生活方式:在减碳的目标下,加之政策和市场的引导,消费者未来也可能更愿意选择有碳标签、碳足迹的产品,促进公众绿色习惯、更有效推荐节能减排。

刘春蕾主任认为生物多样性和双碳目标会引导城市建设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在气候变化之下,人们提出“减缓”和“适应”,“减缓”就是利用碳中和来缓解,而“适应”方面,需要在城市建设上做出工作,社会组织可以引导社区的居民做出良好的应对。此外也会推动碳中和的信息公开:将碳排放较大的企业,纳入监管事务中,将企业相关的专业报告和信息进行公开和披露,增强公众监管。然而,也要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避免碳排放数据的造假。

褚涓老师期待环境法边缘地位的改进与司法实践的完善:生物多样性和双碳目标在国家战略层面、媒体宣传中成为主流,但对于很多公众来说,这些概念相对还是模糊和陌生的。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要把绿色低碳发展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全社会对双碳的总体认知水平。在高校,环境法课程是边缘化的课程,环境法教材也没有与时俱进,对于双碳目标、生物多样性等议题还没有太多涉及。因此,生物多样性和双碳议题的主流化和环境法课程主流化是相辅相成的。最高法院也发布一系列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探索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举措和服务。在案件类型的划分上也提出气候变化类案件、生物多样性保护类案件、碳排放相关案件等。气候变化诉讼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日益成为一种潮流,我国也出现了社会组织提起的“弃风弃光”案,被称为“气候变化诉讼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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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暨《慈善法》修订系列沙龙第十场

图片2021年12月16日上午,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在上海静安区圆满举行。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慈善创新 法治护航”。

本场论坛讨论了公益组织面临的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方向:国家宏观政策对公益组织参与慈善金融创新有什么支持?慈善组织资产管理有哪些新趋势?在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法治愈加完善与主流化的背景下,公益组织和企业是否可以携手合作?公益组织如何更好参与到教育公平议题并推动政策倡导?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中,复恩法律联合真爱梦想、商业生态工作室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围绕慈善金融、环境法治、教育公平与法治三大议题,邀请公益行业资深专家,剖析当下公益组织的合规要点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午场是《慈善法》修订系列沙龙“慈善金融”专题研讨会。行业专家与实务人士围绕《慈善法》所涉及到的慈善金融体系、慈善组织与金融机构的联动性,慈善信托的项目运作与投资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慈善法修订系列沙龙启动于2021年4月,由复恩法律、上海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联合发起,旨在支持全国人大的《慈善法》修订工作,动员京沪两地及所辐射区域内慈善组织的广泛参与。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教授主持开场环节。他首先介绍了《慈善法》修改系列沙龙的基本情况,“慈善金融”专题研讨是系列沙龙的第十次研讨活动,本次聚焦有关慈善金融发展议题,以期共同探讨有利于进一步打开慈善发展新格局。

图片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教授

增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胡锦星、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马仲器、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秘书长陈琳致辞和浙江省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事业发展部总监张翊分别致辞。

沙龙围绕“构建慈善与金融紧密嵌合的体系”议题展开,讨论环节由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朱秋霞主持。

图片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朱秋霞

上海仁德基金会秘书长王宛馨从慈善金融的可持续性出发,围绕慈善组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进行了探讨。她认为,金融机构特别擅长产品创新,能够利用各种金融工具促进慈善项目成功运作。作为慈善组织,应对慈善金融领域的变革,需要加强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充分链接服务对象与利益相关方,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图片上海仁德基金会秘书长王宛馨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王劼认为,现在国外慈善金融比较流行的趋势是影响力投资和ESG(环境、社会、治理)投资,通过量化规范的手段进行。而在当下中国,慈善金融还在不断的探索中,涉及股权投资等领域。她认为慈善金融的发展还是要落脚在规制问题,需要一个包容性足够强的法律。

图片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王劼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张波娜就捐赠人参与慈善金融问题进行了阐述。她介绍,联劝通过研究公众需求,引入国外流行的捐赠人建议基金(DAF)模式。捐赠人在联劝设立长期可持续定制化的慈善账户,从而拥有对慈善项目和投资管理的建议权。未来需要形成专业团队,形成体系化的捐赠人沟通机制和慈善咨询服务机制。

图片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副秘书长张波娜

光大信托上海区域总部服务信托及机构业务部董事副总经理刘文震提出,慈善信托制度赋予了信托公司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2021年,光大信托在家族信托方面和慈善信托方面都有新的探索。未来,信托公司还需要探索如何将纯公益的内容进一步商业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严格的财务披露制度。

图片光大信托上海区域总部服务信托及机构业务部董事副总经理刘文震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结合本机构发展的切身经验,总结出四点国内慈善金融的发展趋势:第一,企业结合公益营销活动进行慈善捐赠或设立基金会,与第三次分配的趋势完全契合。第二,金融机构把对客户的公益服务看作金融的增值服务,甚至开始直接聘用慈善顾问。第三,部分大型基金会有一定体量的慈善财产,不追求高回报且投资周期长,是非常优质的资产。第四,慈善组织需要对ESG和影响力投资等新概念形成洞察和理解。未来需要发挥慈善组织的能动性,加强自身人才建设,增多与金融机构的互动。同时可在行业组织中成立专门的委员会做慈善金融的探索。

图片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

活动最后,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教授作主题演讲,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作总结发言。

王名教授认为慈善金融的发展要与第三次分配紧密结合,第三次分配的问题更接近于一个金融领域的问题,即“财富升维”,通过财富升维实现公益升维,社会升维。最后,他提出,以《慈善法》研讨为主题开展的合作将不仅仅系围绕《慈善法》,更应围绕整个公益,包括经济社会的整体升维展开讨论,从而凝聚各方面的共识,来推动第三次分配向更高维度的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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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驹:公共利益视角下的环境公益诉讼

「我非常期待我们专业的法律人士可以成为大自然的合伙人,可以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为公众健康、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专业贡献。」

2021年11月25日,第六期公益律芽发掘计划来到了第二次课,本次课程由自然之友的张伯驹老师主讲,主题是“公共利益视角下的环境公益诉讼”。

在环境治理过程中,法治起到了什么样的角色?

图片课程伊始,伯驹老师介绍了一个具有代表性、开创性的案例:自然之友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为拯救绿孔雀提起的公益诉讼。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的行为在未来是否可能会对包括绿孔雀等珍稀动植物产生不可逆的影响?经过了团队和专业人士的不断努力,这一点由法院在司法判决中予以确认。

这桩公益诉讼的意义已经超越了诉讼本身——通过诉讼,发现行政体系中政策执行的实际问题、洞察立法和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提升空间,并建设性地推动改善。该诉讼判决督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开展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工作,也推动了“预防性公益诉讼”的司法创新。更重要的是,它使得更多的公众去关注生态多样性的保护。

从保护绿孔雀案例引入,伯驹老师想要探讨一个问题:在自然之友等社会组织眼中,包括公益诉讼在内的环境法治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承担了什么样的角色?

伯驹老师指出,目前国内的环境治理面临着几大挑战:

◆ 有关环境治理的政策和法律框架政出多门,政策和法律不够配套;

◆ 多方利益群体的参与程度和博弈程度较低,决定了共识的程度不高;

◆ 解决环境问题的目标尺度和前瞻性不统一,对目标的社会和环境安全保证机制及技术路线仍然缺乏大范围的共识。

◆ 为应对如此挑战,社会组织的参与成员可以努力推动政策改善的机会和空间,并推动公共物品的环境外部性管理。

自然之友通过什么方式来参与环境治理?

伯驹老师结合具体案例,介绍了自然之友通过公益诉讼参与环境治理时考虑到的各种因素:第一,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是否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有重大风险?第二,诉讼的必要性分析。第三,诉讼的风险评估与分析。第四,成本核算。

通过张老师的案例和分享,我们看到自然之友多年来通过影响力案例,切实有效地推动了环境政策倡导、乃至环境诉讼司法制度的创新;有关环境保护的议题,自然之友有独到的诉讼手段和非诉手段的选择策略;以及,在环境公益诉讼结束之后,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有效管理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从诉讼个案辐射出更深远的影响。

分组讨论:环境保护,法律人可以做什么?

聆听了伯驹老师的分享之后,律芽们围绕着“环境保护,法律人可以做什么”的问题展开了分组讨论。饶泽众、王润涵、宋雨博、刘汉广、姜远等同学代表讨论小组发言。

总的来说,同学们提出了以下几点解决策略:

◆ 开展企业内部合规,将环境友好纳入企业表彰的评价体系。企业参与社会服务对自身发展是有助益的。

◆ 以未来立法者的身份对框架设计、制度设计进行整体性考虑,提出立法建议,审核一些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问题。

◆ 参与普法、政策倡导、环境教育、撰写环境保护研究报告等志愿实践活动。

◆ 进行相关法律文本研读,利用学校的平台与资源开展环境/环境法相关的项目,参加环境法诊所,促进不同学科的学生进行合作研究。

◆ 为致力于环境保护的社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为受环境污染影响需要主张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居民提供法律支持。

复恩研究员朱熠凝表示,在环境保护这一议题上,不同主体之间都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共同合作、一起面对人类、生态环境、物种的生存危机,这关乎我们给后代留下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今晚的讨论也让大家看到了有哪些可以从自己做起的努力。

最后,张伯驹老师总结道:不论是进入法检系统、商业律所、代理原告或者被告、做Pro bono或者加入环保公益组织,都是特别重要的、关乎公共生活的选择,关键是作为一名法律人,要坚持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和对公共利益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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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场报名启动 | 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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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上午时段暨慈善法修订研讨沙龙第十期)拟于2021年12月16日(周四)在上海举办。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慈善创新 法治护航”。

本场论坛致力于讨论公益组织面临的政策环境和行业发展方向:国家宏观政策对公益组织参与慈善金融创新有什么支持?慈善组织资产管理有哪些新趋势?在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法治愈加完善与主流化的背景下,公益组织和企业是否可以携手合作?公益组织如何更好参与到教育公平议题并推动政策倡导?第三届公益行业法律合规发展论坛上海场中,复恩法律将联合真爱梦想、商业生态工作室和21世纪教育研究院,围绕慈善金融、环境法治、教育公平与法治三大议题,邀请公益行业资深专家,剖析当下公益组织的合规要点和行业发展趋势。

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周四)全天

主题:慈善创新 法治护航

论坛地点:上海市静安区万荣路700号大宁中心广场

参会方式:上海线下参会或线上观看直播

讨论议题

◆ 第三次分配背景下,我们需要一部什么样的修订后的慈善法?

◆ 公益性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如何完善合规管理,提升组织公信力?

◆ 国家宏观政策对公益组织参与慈善金融创新有什么支持?慈善组织资产管理有哪些新趋势?

◆ 碳中和、生物多样性等环境议题主流化后,公益组织如何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否可以与企业携手合作?

◆ 面对乡村振兴、双减、五育并举等国家政策,教育公益组织有哪些机遇和挑战?在疫情反复、国际环境多变、经济波动诸多不确定性面前,教育公益组织如何定位,发挥独有的价值和功能?

第一时段

慈善法修订研讨沙龙第十期 慈善金融

主办:复恩法律、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

联合主办: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

时间:9:30——12:00

主持人

徐家良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

致辞

胡锦星

增爱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致辞

张凌

上海市法学会慈善法治研究会会长

致辞

陈琳

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

秘书长

致辞

申屠媛艳

微笑明天慈善基金会

秘书长

主题演讲

王名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

院长

圆桌讨论

主持人

朱秋霞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

副秘书长

与谈人

王宛馨

上海仁德基金会

秘书长

张波娜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副秘书长

刘文震

光大信托 上海区域总部/服务信托及机构业务部

董事副总经理

王劼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副总经理

陆璇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理事长

徐家良

上海交通大学 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

第二时段:

环境法治分论坛

联合主办:商业生态工作室

时间:14:00——15:15

主持人

孙海燕

商业生态工作室 联合创始人、主编

分享人

褚涓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讲师

刘春蕾

上海闵行区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主任

方应君

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 主任

圆桌讨论

第三时段:

教育公平与法治分论坛

联合主办:21世纪教育研究院

时间:15:15——16:30

主持人

黄胜利

21世纪教育研究院执行院长

分享人

陆逊

上海春禾青少年发展中心

理事长

骆筱红

浙江致朴公益基金会

秘书长

朱秋霞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

副秘书长

圆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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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 | 曲栋:法律人的公益探索

编者荐语:

11月17日,公益律芽发掘计划第六期再度起航。在第一期线上课程中,广州市合木残障公益创新中心发起人曲栋老师分享了他的人生经历。

“庞大的社会目标与个人之间缺少内在感受性的连接,而且着眼于大的社会目标也容易让人产生自大傲慢的感觉。”

“带着一种长期的、自己也乐在其中的状态,投入到公益过程中,日积月累,就会有合适的时机,有更多的发现。”

“重要的不是能够马上解决什么问题,而是有一种热情,一种不断向上的生命状态,愿意不断探索更有价值的东西。”

“要做得开心,不要苦哈哈地做公益。”

2021年11月17日,公益律芽发掘计划第六期再度起航。第六期的第一次课程由广州市合木残障公益创新中心发起人曲栋老师主讲,主题是“法律人的公益探索”。

从法律人到公益人:曲栋的人生历程

图片曲栋老师的人生经历

曲栋老师自述了他从法律人成长为公益人的人生经历。他来自东北一个小县城,从复旦毕业后怀着获得成功的梦想进入外企,过上了全年无休的加班生活。在律所工作多年后,曲栋在日复一日的忙碌中渐渐迷失了方向。机缘巧合下,曲栋受朋友邀请,第一次尝试在社区做志愿服务,结果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巨大收获——志愿活动中人与人之间平等善意的互动,这让他重新找回了内心的平静,甚至有“像谈恋爱般的感觉”。自此,曲栋便常常在工作之余抽时间做公益,并最终决定辞去律所的职务,全身心投入到公益事业之中。

刚入公益大门时,曲栋从学界汲取营养,受“三部门理论”影响颇深。该理论认为公益会成为推动社会转型的重要力量,避免政府与市场失灵。彼时,曲栋更关注社会整体层面的目标,所办的黄埔公益领导力协力营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但渐渐地,宏大叙事的问题也浮出水面:庞大的社会目标与个人之间缺少内在感受性的连接,而且着眼于大的社会目标也容易让人产生自大傲慢的感觉。

图片曲栋老师介绍其创办的黄埔公益领导力协力营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后,曲栋决定进行转型,从法律人变成真正的公益人,从以推动整个公益领域发展变成做具体的公益服务,尤其是罕见病和残障人群。在这个过程中,曲栋尝试放下法律人严谨冰冷的逻辑,用感受去理解弱势群体的处境。在多年的工作和探索中,曲栋对残障人群的生存困境有了很深的体会。常见的对残障人群问题的理解是:从权利视角出发,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认为残障人群无法享受一些健全人群的便利,因此要求社会对此进行改善。但这种观点容易使得残障人群缺少自主性,只能依赖于别人观念的提升,但自己的生命状态却没有发生改变。在多年的实践中,曲栋意识到,平等和尊重是发自内心的,是来自于特别的宝贵的价值。残障人群也需要获得别人发自内心的平等和尊重,也需要发挥残障人群的特长,为别人提供特别的宝贵的价值。这就需要公益人做出创新。

图片在这种需要的驱动下,曲栋从公益人变成创新者,又从创新者变成创业者,创办了一个社会企业。曲栋指出,公益要彰显人的价值、解决社会问题,待公益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实验性后,是可以从公益模式发展到商业模式的。具体来说,曲栋带领团队为残障人群赋能,给残障群体做培训,推动残障人群从传统就业到创新就业。他们首先推出72行职业体验,与行业机构合作,让残障人群体验半天的就业生活。在这个过程中发展出针对盲人群体的手心咖啡项目。在克服技术难题后,盲人群体成功上手学习咖啡制作,并参与组织国际性考试,还参加咖啡竞赛并获奖。虽然盲人咖啡师比能看得见的咖啡师效率低,但是他们在冲咖啡时拥有一种不可比拟的、专注的生命能量。这是符合人们自我价值的精神需求的,也是有潜在的消费市场的。此外,曲栋老师也在开发和运营海尔正念按摩师、倾听师、疗愈师等其他创新项目。

分组讨论:你在公益活动中感受到最大的困难/困惑是什么

聆听了曲栋老师的精彩演讲,律芽们围绕着“在公益活动中感受到最大的困难/困惑是什么”的问题展开了分组讨论。沈心怡、饶泽众、苏珊、周一博、成沁蓉等同学代表讨论小组发言。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总的来说,同学们在公益活动中感受到的以下几点困难:

1.慈善组织面临持续的资金紧张;

2.短期公益服务难以改善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带来无力感;

3.如何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维系其稳定性,发挥他们的专业能力;

4.如何把握商业与公益的边界,即在通过商业合作获得资金以推动公益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不让商业逻辑过度侵蚀公益内核;

4.如何通过技术创新赋能公益;

5.法律与公益如何建立链接;

6.社会对公益组织缺乏了解和信任。

面对同学们的担忧,曲栋老师表示:这些问题都很有价值,但很难一下子得出简单的答案,因为它们是在复杂的社会情境中产生的,不容易一下子解决好。曲栋老师建议同学们带着一种长期的、自己也乐在其中的状态,投入到公益过程中,日积月累,就会有合适的时机,有更多的发现,最终可能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或者解决方案。重要的不是能够马上解决什么问题,而是有一种热情,一种不断向上的生命状态,愿意不断探索更有价值的东西。”

复恩研究部孙律师最后总结道:律芽的各位同学,放到茫茫人海中都是微小的星星,可能光芒很微弱,但是聚在一起,就是一股力量,“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希望大家今天聚在这里,能够燃起公益的星星点点的火苗,做成一个光芒万丈的事业。也要像曲栋老师说的,要做得开心,不要苦哈哈地做公益。

图片律芽同学们合影留念